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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称是纯天然大理石餐台,收到货后却发现大理石纹路是人造的。日前,青岛消费者李女士向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了自己在达翁家居芝华仕门店的消费经历,李女士认为这是消费欺诈,要求商家赔付,商家原本答应补偿价值五千元的单椅,后来又变了卦。对此,门店店长表示,餐台确实不是纯天然大理石,但只能给消费者价值2000元的布艺单椅作为补偿。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再约谈商家,做进一步调解处理。律师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2023年7月,青岛市民李女士想给新家置办些家具,于是来到青岛市李沧区达翁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头等舱旗舰店选购餐桌和餐椅。“我跟导购说要纯天然大理石的桌面,对方给我推荐了一款,并多次表示是纯天然大理石的,不是人工合成的。因为价格有些贵后来我们又谈了下价格。”2023年10月17日,李女士以7000元的价格购入了一张大理石餐桌和4把餐椅,2024年1月30日订购的货送到了李女士家,送货上门的时候,李女士发现外包装箱子以及餐桌、餐椅上都没有品牌的标识。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合同鉴证单,壹点帮办看到,李女士购买的餐桌、椅子写着品牌是“戴伯格”,餐桌的材质一栏写着“莫奈儿(尔)大理石”,餐桌和椅子优惠后的价格为7000元,该合同鉴证单上还盖有芝华仕头等舱沙发的鉴定章。“买的时候问过导购是什么品牌,对方说是芝华仕头等舱的,芝华仕下面分了很多系列。但是找遍了餐桌、椅子我也没找到‘芝华仕’或者品牌名称。”
李女士告诉壹点帮办,后来自己的女儿发现桌子的大理石花纹有相同的图案。“女儿跟我说‘妈妈你可能买到假的了’,我仔细一看,这桌子上好几处纹路像是复制粘贴的。如果是纯天然大理石,纹路应该不会一模一样吧。”李女士心存疑虑,于是给芝华仕头等舱旗舰店拨打了电话。“一开始店方王总表示不太清楚,要跟厂家确认一下。过了两天给我回复说这款桌子确实不是纯天然大理石的,是表面贴了一层美化纹路的纸。”
李女士感到受到了欺骗,要求商家进行赔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我最开始要求退一赔三,店方表示不能够满足,后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给调解。今年4月店方说给我一个价值五千元的单人沙发,我同意了。”后来李女士去店里选了一款价格在4900元左右的单人沙发,但到5月,芝华仕头等舱旗舰店的工作人员又跟她说只能选个价值1000-2000元的椅子。“这我不能接受。店方这算消费欺诈,理应给我赔偿。我也不想要他们的椅子,要求给我赔付5000元。”
6月11日,李女士拨打12345,接线工作人员给李女士回答了之前投诉给出的回复:4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复,商家说已联系李女士协商,送一个5000元以内的沙发,李女士可以抽空到店选款式。“现在又不想给这个价位的沙发了,然后一直拖着不解决。”李女士说道。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壹点帮办先联系了青岛市李沧区达翁建材家居广场之前给李女士处理售后问题的刘先生。“有这件事,这件事挺长时间了。中间都给协调好了,双方也挺满意的,芝华仕答应给她个单椅。后来说给的不是皮子单椅,是布艺单椅,顾客不同意。”刘先生表示,商场方也一直在给他们沟通协调这件事。
随后,壹点帮办联系了芝华仕头等舱旗舰店的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表示之前跟消费者沟通过,但自己于4月离职了,已经将此事转交给公司。壹点帮办经过查询,拨打了芝华仕头等舱旗舰店门店电话,该门店店长接听的电话并承认卖给李女士的餐桌确实不是纯天然大理石的,是3D打印花纹的。“销售当时具体怎么说的我不知道,销售承诺的我们都不清楚。那个销售让公司给辞退了,我们现在也联系不上。”门店店长表示此事都是领导处理的,之前答应给她价值5000元单椅的也并不是自己,自己不清楚这个情况。“我们也在处理这样的一个问题,但是客户要的东西我们满足不了。”店长还表示经过和领导沟通,现在只能给消费者价值2000元的布艺单椅。
针对此事,壹点帮办还联系了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13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邮件回复:经落实,前期消费者李女士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过问题,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并积极联系李女士了解情况处理,李女士表示愿与商家协商解决,对李女士反映的问题,达翁家居芝华仕门店王经理承认因前店内导购失误并愿与李女士协商解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取得李女士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以补偿一个价值5000元以内的沙发,双方达成一致。后芝华仕门店负责这个的人说要向其公司申请,现门店负责这个的人说其公司只能补偿一个价值2000元的布艺沙发,李女士不同意认为价值过低与之前协商结果不符。近期李女士又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相同问题,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李女士表示会再帮助其与商家进行协商,李女士表示同意。下一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再约谈商家,做进一步调解处理。
芝华仕门店销售人员售卖时称是纯天然大理石餐台,但实际并非纯天然大理石,是否属于消费欺诈?对此,壹点帮办咨询了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陈星坤律师。陈律师表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购买纯天然大理石餐桌,但是收到货后发现并非纯天然大理石材质,商家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消费者除了能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外,还能够准确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商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